在全国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以及法律法规意识,促进青少年平安健康地成长,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
3月30日下午,石羊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大姚县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姜光文率领全庭干警前往大姚县第二中学,开展以“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进行普法宣传。
姜副校长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分别从校园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多方面,运用通俗易懂、易为学生接受的语言,为学生讲解。通过以案释法,向师生讲述了不良行为与犯罪之间的关系,大量的实践证明,未成年人犯罪绝大部分始于不良行为,若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其结果很可能导致一个本该有着光明前途的孩子走上犯罪的不归之路。姜庭长告诫同学们,要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面对诱惑要始终保持头脑冷静,要分清是非,远离犯罪。同时,介绍了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的一些基本方法和常识,教授同学们如何自我防卫、如何保护自己。
讲座授课言辞真切、生动形象、内容殷实、贴近实际,同学们听得全神贯注,不时发出阵阵掌声。此次法制讲座,使学生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律知识教育,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为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治安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
大姚县人民法院石羊中心法庭十分重视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活动,姜光文庭长还担任大姚县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官校园行”等一系列针对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让法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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