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判并充分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调解协议我签字"
大姚湾碧移民户老彭一边说话一边在调解协议上爽快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要换在一个月前,谁也想不到会出现这样的场面。要知道,法官第一次到老彭家里调查案情的时候,他可是暴跳如雷,对承建方的违约行为气愤填膺的。
案情
老彭是大姚湾碧观音岩水电站移民搬迁集中安置户中的一员。年9月,某建筑公司通过邀标取得了大姚县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安置项目湾碧乡咖啡厂安置点中的移民建房工程项目的承建权,建房资金由农户从移民补偿资金中按工程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年12月,该建筑公司分别与老彭、老李等10户签订了《咖啡厂安置点移民建房承包合同》,并按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移民户对设计图纸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工程量。双方虽然口头做了协商,但未形成正式合同文本,分歧由此产生。
年6月30日,工程完工验收后,老彭等10户移民户欢天喜地的入住新居。年,建筑公司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结算,结算的结果让老彭很吃惊,价款足足比原来约定的多出了5万多元。一边是老彭等10户移民户对工程价款不认可,认为增加的工程量应该要不了这么多钱,加之预算的价款超支,他们无力支付;一边是建筑公司施工结束后拿不到工程款,拖欠工人的工资。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建筑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法院收案后,承办法官及时深入案发地调查案情,了解到这类纠纷具有普遍性,且各方认识不一,这10件系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