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20日至24日,大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到彝族聚居的桂花镇、湾碧乡对一批婚姻家庭纠纷、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开展巡回审理,践行司法为民
5月20日一大早,民事审判庭的审判员、书记员、驾驶员一行四人驱车前往此次巡回审判的首站——桂花镇。
家住桂花镇某村组的殷某美起诉丈夫杨某寿离婚一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不到1小时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殷某美深深感叹:“巡回法庭就是建在家门口的法庭,大大方便了咱们彝乡群众打官司”。杨某寿也表示法院到桂花镇开庭审理不仅提高了诉讼效率,还节约了经济开支。
提供彝语翻译,保护诉讼权益
桂花镇是大姚县彝族聚居地之一,该镇许多群众只懂彝语不懂汉语。庭审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彝汉双语翻译人员的参与。
张某秀诉丈夫李某美离婚一案中,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为该镇某村彝族村民,均听不懂汉语。在开庭前便为两为当事人各请了一位彝语翻译人员。案件审理过程中,两位翻译人员对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进行了全程准确翻译,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切实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天半的时间里,大姚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桂花镇共审理离婚案件5件,其中调解离婚2件。
金沙江畔热浪袭人,温情调解春风化雨
桂花镇的审判工作结束后,四人便匆匆赶往大姚县最为酷暑炎热的湾碧乡。
杨某华与杨某聪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积怨较深,开庭前就冲突不断,开庭时矛盾一触即发。在法官及书记员及时制止后,法官在庭审现场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讲,在双方代理人配合下,当事人的矛盾得到了平息化解。
余某珍诉丈夫*某成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犹如炎炎夏日里的一阵凉风,给人带来丝丝凉意。
近年来,大姚法院的巡回法庭走遍了大姚县的山山水水,寒来暑往,春秋冬夏,到乡镇、到村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推动着全县社会的法治进程。
供稿:陈维云
编辑:王思敏
审核:郑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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