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年11月5日20时21分,林正定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张掖—孟连(张孟)线公里米仓街邢家屯岔路口,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大姚县公安局仓街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林某正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7mg/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年11月5日20时30分,沈泽永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张掖—孟连(张孟)线公里米仓街邢家屯岔路口,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大姚县公安局仓街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沈某永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3mg/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年11月5日21时10分,邢开顺驾驶号牌为云EX的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张掖—孟连(张孟)线公里米仓街邢家屯岔路口,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大姚县公安局仓街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邢某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1mg/ml。年11月6日,大姚县公安局给予邢某顺处罚款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处罚。
警方提示:
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务必谨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信息来源:大姚警方仓街派出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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