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人民的名义》里,
花式点钞的场景吗?
年3月27日下午,
这一幕在大姚法院执行局上演了。
谭某带来了50万元现金,用于给付张某申请执行赵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案款。执行法官现场对现金进行了核验和登记。
年12月,赵某与张某自愿签订了《建筑施工承包协议书》。约定由张某组织人工对赵某发包的劳务工程进行施工,年8月,张某完成了劳务工程。
后因赵某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工程量存在争议而未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年1月,张某将赵某诉至大姚法院。经判决:由赵某给付张某工程款元。
年11月,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在赵某陆续向法院缴纳78万元执行款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后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探,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将其名下某处房产于申请执行人起诉前卖给了谭某,目前谭某还欠被执行人赵某房款元。后经协商,谭某表示愿意将剩余房款交到执行局。
年3月27日,谭某如约将准备好的现金50万元带到了执行局,剩余25万房款谭某表示将自愿在限期内交纳。而对于剩余执行案款,执行法官将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款恰如失信者背负的枷锁。在法律的威严下,枷锁只会愈发沉重。自行缴清执行案款,是被执行人们最好的选择。▍信息来源:大姚县人民法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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