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论坛

首页 » 问答 » 介绍 » 领导信箱关于大姚新大街道路施工质量堪
TUhjnbcbe - 2020/10/24 22:11:00

百姓身边无小事

部门上阵解民忧

近日

大姚有关部门针对网友在县人民*府网站领导信箱反映的问题

①新大街道路施工质量堪忧、②噪声扰民及废气污染、③大姚县公路局门头强光污染影响住户休息的投诉、④请求解决大姚客运站不执行儿童半票*策的问题、⑤请求治理大姚城环境建设中的新问题

一一给出相应的回复

看看有没有你的问题

↓↓↓

新大街道路施工质量堪忧

新大街正在实施的道路改造项目质量堪忧,部分下水道井盖居然没有支在检查井上,而是直接悬空陷在路基里面,从我一个外行人看来都觉得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有车轮压过极易造成井盖陷落,引起交通事故,不知道这样的施工是否符合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要求。还有部分下水道井盖还没投入使用就已经损坏,质量也实在太差了。希望建设单位尽快介入,确保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您好!您通过县长信箱反映“新大街道路施工质量堪忧”的来信已转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相关股室人员及该项目的甲方代表到实地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在接到来信后高度重视,认真到现场核查并且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及其施工单位对正在施工的检查井进行逐一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一处理。检查井的施工顺序为浇筑检查井-安装承压板-安装井圈-安装井盖,由于现在该道路还在施工阶段部分检查井盖及井圈确实存在破损问题,我单位已经要求施工方加强质量控制对破损的井盖及其井圈进行更换,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完后才能组织竣工验收。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请求解决大姚客运站不执行儿童半票*策的问题

我现身高cm,今年9岁。年开始去大姚客运站买班车票时被要求购买全票,以前我身高不足cm免票。但我从外地比如大理、昆明、楚雄返程时,都是让我买半票。从那时起,我到大姚客运站坐班车都是要求买全票,我每次要求买半票都遭到客运站售票处人员的拒绝,也曾去请求客运站办公室解决,但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是土生土长的大姚人,咋个不知道大姚的规矩。有二次还与售票处人员争执起来,有一次客运站一位工作人员是我熟人,来协调被减半票了一次。过后几次买票又不执行了。但我返程回来时,返程地客运站均主动对我实行半票优惠*策,不需要我请求申请。难道大姚客运站不属于楚雄交运集团吗?不应执行国家*策吗?去年国家还对这个1.2一1.5米儿童实行半票*策作了重申,要求严格执行。但大姚客运站不但不执行国家*策,还服务态度恶劣,一会说是驾驶员不得,让乘客去与驾驶员协调,一会又干脆说大姚只有全票。好像还是请求半票的乘客不懂事。也影响我们大姚的执行*策水平形象。请刘县长百忙之中给予过问,谢谢!

您好!您在大姚公众信息网县长信箱反映的“关于解决大姚客运站不执行儿童半票*策问题”的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客运站“儿童半票*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责令楚交集团大姚分公司严格执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云交运管〔〕64号,有关“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含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伤残*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优待票限本人乘车。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旅客携带免票儿童应当在购票时申报”的规定,客运站及时更换了旅客须知内容,在购票窗口设置了身高标识,让旅客在购票前能及时了解。
  (二)关于旅客携带免票儿童应当在购票时需要申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另外《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但在客车运输途中,必须按照公安部规定接受交警部门的检查,在核定人数的时候,是按照人头计算人数的,无论免票儿童还是半票儿童都计算在内,而且万一出了事故,免票儿童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因此,在购票时需要说明是否携带免票儿童等情况,以便客运站视该客运车辆售票情况提供服务。
  (三)关于客运站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由楚交集团大姚分公司组织召开站务员学习会,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相关*策、法规、规定,要求每一位站务员严格按照客运站“三优三化”标准为旅客提供服务,严格执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在客运站设置岗位监督投诉电话,站务员在当班过程中,凡被旅客投诉的,由公司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切实加强站务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噪声扰民及废气污染

本人长期居住在县城永盛小区,该小区内部存在部分夜间烧烤店,并且部分烧烤店直接在门店外支烧烤炉架从事食物烧烤营业活动,整个小区及百草岭大街夜晚都被刺鼻的油烟味笼罩,夜间大型抽油烟机此起彼伏,有喝醉酒大声吵闹至深夜的,有轰鸣摩托车自由穿行在小区内的,有路边及绿化带内到处呕吐的,有半夜叮叮当当洗刷盘子碗筷的......等等,这些行为已严重影响到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相邻的住户苦不堪言。
  当前,全县人民正在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和谐小区,上述行为仍然在永盛小区内长期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这些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在此建议*府合理规划一定区域给从事烧烤营业户正常从事营业活动,给居住户一个安全、文明、优美、宁静的居住环境。

您在县长信箱留言反映“县城永盛小区噪音扰民及废气污染”的留言已转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城管执法大队进行了核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随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职能在不断完善,措施更人性化。针对存在噪音污染和废气污染,我局还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莲花路的管理:一是加强对永盛市场周边的商贩均教育管理,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和废气污染,做到文明经营;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我局联合公安、市管、环保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对永盛市场周边噪音污染和废气污染进行重点监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大姚县公安局关于严禁制造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扰民的通告》21份,引导业主健康经营、合法经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
  上述的反馈前面已经反应了一次,可是这没管多长时间,近期又24小时红光显示,影响住户休息,难道市民的诉求可以无视需要每天都反映才能引起重视吗?

您好!您在大姚县公众信息网书记信箱反映:大姚公路分局门头安装单位标识牌夜晚造成光污染影响住户休息的诉求”来信已收悉。大姚公路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综合办公室、综治维稳办公室联合对问题进行了核处。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此问题您在4月份已进行了反映,大姚公路分局已进行了处理,对主楼的单位标识灯已进行全面关闭,对大门口标识灯安装定时开关,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在开启单位标识灯。目前因工作需要,偶尔会开启标识灯及单位门口的宣传标语显示屏。分局不存在65天开启的情况,也不存在光污染的情况。为正常开展工作,分局不可能全面关闭所需的相关系统,敬请谅解。如反映该情况的住户,对此事项处理存在疑义可请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留下联系方式,分局可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直接沟通和答复。

请求治理大姚城环境建设中的新问题

作为大姚一居民向你反映个问题,望你过问。 近期来,作为我县城区热点区域之一,百草岭大街与莲花路交叉口(永盛综合市场主出口周围),又连续出现糟糕市容现象:交叉口大街旁垃圾已成堆,市场出口附近摊点整天占据车位车道,小贩摊点喇叭整天重复播放单调招揽广告,让附近居民不能有正常休息。请领导过问一下:1、道路两边有宽余闲置位置为什么不合理利用而非要占据正常车道车位?2、在居民窗边是否真能允许长时间固定喇叭单调重复播放让居民不得安生?、成堆臭垃圾是否可以几天在大街边堆放?4、上述问题到底归谁管?城管好像也不想管不愿管似的。
  打扰领导了,愿大姚城经济有序搞活,望损害市容市貌从而损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正常现象得到及时管理。

您在县长信箱关于“请求治理大姚城环境建设中的新问题”的留言已转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城管执法大队进行了核查,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建议的“请求治理大姚城环境建设中的新问题”,提的比较好,说明您对城市管理非常支持和关心。随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职能在不断完善,措施更人性化。针对存在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莲花路的管理:一是加强对永盛市场周边的商贩均教育管理,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做到文明经营;二是联合公安交警开展了联合执法,重点对永盛市场周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依法处罚;三是强化对保洁公司进行日常监督,要求对永盛周围的垃圾情况进行日产日清,同时也监督各装修铺面的业主,把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

1
查看完整版本: 领导信箱关于大姚新大街道路施工质量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