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保供应、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现将大姚县年三季度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布如下:
表1:大姚县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单位:公顷
说明:
1.关于(5)住宅类型:应选择填写“普通商品房”“租赁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
2.关于(7)建设状态:应选择填写“未动工”“已动工未竣工”。
3.关于(8)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此项只针对“已动工未竣工”的项目,“未动工”项目不需填写。核算方式为:设该地块总面积为S,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容积率为R,已核发销售许可的建筑面积为A,则未纳入房屋销售的土地面积=S-A/R。其中A的具体数值应根据相关部门依法核发的证载面积确定。
4.各表项数量关系:(6)≥(8)。
表2.大姚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汇总表
单位:公顷
说明:各表项数量关系(3)=(4)+(5),(5)≥(6)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