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项目办《关于做好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工作的通知》,经楚雄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项目办)研究,现将楚雄州-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岗位
新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安排在乡镇基层岗位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方面承担**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协助做好基层共青团建设和做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三、招募人数
-年度楚雄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拟新招募名:楚雄市28人,双柏县17人,牟定县12人,南华县11人,姚安县11人,大姚县16人,永仁县16人,元谋县13人,武定县20人,禄丰市13人。
四、招募条件
(一)热爱祖国,*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享有中国公民的*治权利,忠诚*的事业,*治合格、综合素质好。
(二)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需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三)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或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服务期限
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年8月1日起至年7月31日止。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市项目办报州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报名材料
本人证件照、毕业证、学位证或能证明应届生的材料。
七、招募流程
(一)报名。即日起至7月4日17:30前登录云南青年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