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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人之死揭出郑州轨道公司重重黑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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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人之死揭出郑州轨道公司重重黑幕_河南


如果不是号称“平安工地”的郑州轨道公司发生工人蹊跷死亡事件,公众恐怕难以窥见其幕后到底存在多少猫腻。一年前承诺“还路于民”如今仍在施工,工程扰民让人不胜其烦,市民怨声不断。一名工人蹊跷死亡是偶然事件,却由此暴露出更多的问题,已有读者举报招标过程中存在腐败行为,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这些黑幕,亟须有关部门及早介入,揭开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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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地王”暗藏多少蛀虫


□杨涛


注册资金达10亿的国有全资公司郑州轨道公司,你说它有钱吧,它竟然连一个年过六旬的老工人的1.8万元工资也长期拖延不付,直至这位老工人蹊跷死亡后才得到赔偿。至于拖欠工资、货款之类的事情,上的爆料更多了。地铁修建拖拖拉拉,至今是个半拉子工程,想必也与钱少有关系。


但是,如果说它没有钱,那你真是小看它了。表面穷酸的它具有一掷千金的富家子弟风范,前不久,轨道公司以5.29亿元成功摘牌拿到郑*新出【2012】9号地块,当时刷新了郑州土地成交价格纪录。


修地铁的搞起豪宅来,这本身就是极不正常的违规行为。从道理上讲,国有公司主要就是应当介入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光靠市场调节无法完成的项目当中,何况,郑州轨道公司从其经营范围来讲,就是经*府授权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运营,轨道交通的广告、通讯、周边的土地开发利用及其他特许经营权的经营、投融资业务等。它要豪宅项目来干什么?再说了,201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国资委也提出主营业务非房地产的国有公司要退出房地产领域。作为国有全资公司的郑州轨道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严重违背国家的产业*策。


这边地铁建设拖拖拉拉,工人工资还在拖欠,那边拿出5.29亿元买地,轨道公司是不是拿修地铁的钱,去买地开发豪宅项目,给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们谋取福利去了?如果违背了国家对于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这钱即便挪去是为了小集体的利益,那也是严重违规的行为,必须追究负责人的相应。而且,如果这钱真是从修地铁资金中挪出,指不定有人中饱私囊。因为,只要资金使用不规范、不透明,就难免有蛀虫侵蚀公共财产。


希望审计、纪检、检察机关能以这件事为契机,深入地调查一下郑州轨道公司的资金流向,看是否存在挪用专款的行为,是否有个人挪用公款、贪污等行为,如果存在,就必须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纪甚至是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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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岂能成为黑色工程


□陈斌


郑州轨道公司的反常之举令人惊愕:搞不清郑州地铁建设到底是缺钱,还是钱多得用不完?搞不清项目建设专款专用的资金,如何成功流向房地产市场?搞不清给农民工发工资与搞房地产哪个更为重要……


按照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2009年公开的数据,郑州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总投资为268.45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达到5.9亿元。每公里造价超过“地王”身价,充分折射地铁建设对资金需求极旺。


从该项目融资结构上看,郑州市*府也是想尽办法,多方筹措,“项目资本金由郑州市财*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专项资金中安排,资本金以外的155.56亿元,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每一笔钱来得都不轻松。就是国家明文规定必须到位的项目资本金,市*府也难以做到一次性交割,而是逐年安排兑现。


这反过来也意味着,要让这些钱一分不漏、扎扎实实地花在刀刃上,必须更加严格地落实专款专用规定,尽全力确保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让每一分钱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益。在这样上下高度重视的背景下,5.29亿元居然从郑州轨道公司轻松流出,一举创下“地王”的荒唐之举,显然是对项目建设专款专用*策的公然背叛。


把钱花在刀刃上,这是一句一再被提及的话。钱能否花在“刃”上,取决于监管这把锋利的“刀”。背离常识就会远离阳光,公共资源的使用就无法得到科学合理的严格监管。面对郑州轨道公司的反常之举,监管部门不应任其稳坐钓鱼台,坐等舆论关注的降温,而应当祭起监管的利剑,迅速纠偏正航。


3


不务正业的地铁究竟驶向何方


□王石川


郑州轨道公司仿佛戴着一张面具,让人看不清它的模样。郑州轨道公司到底是穷还是富?再厚实的家底,能经得起这样折腾吗?何况这家底不是自己打拼来的。


郑州轨道公司高调炒地,钱从何来?5.29亿元可不是小数目,如果来自公共财*,就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凭什么这样崽花爷钱不心疼?花纳税人的钱,就必须对纳税人负责,纳税人拿钱是让你修建地铁的,不是糟蹋的。将钱用在炒地上,已经明显背离了民意,郑州轨道公司该作何解释?


前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通知明确要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此后,国资委又提出主营业务非房地产的国有公司要退出房地产领域。郑州轨道公司一手打造的地王,恰好在国家实施新一轮调控以后,如此抗逆中央*令,助推房价上涨,这种底气来自哪里?


这投向房地产的5亿多元,郑州轨道公司有向公众交代得清清楚楚。豪掷巨资投向房地产,显然经过相关程序,也必须有人拍板。试问,当时是谁拍板决定的?拍板之前,有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又有没有充分估计到民意不满?如今,这一事件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不知决策者作何感想?根据权责对等原则,谁拍板谁负责,相关人该不该承担相应?


郑州轨道公司不务正业,投资房地产,这种严重的身份错位,伤害了公共利益,不仅监管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司法部门也应及时介入。否则,这列地铁将驶向何方,不言而喻,将带来多么可怕的后果,也不难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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