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8:40,大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受贿罪一案。随着法槌“当”的一声落下,该案审判长、大姚法院院长陈晓俊宣布庭审开始。该案庭审通过与县看守所“云连线”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现场直播。彼时,大姚县召开“以案为鉴”现场警示教育大会,该案作为会议主要警示案例,全县各部门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余人在县*务中心民族会堂实时观看庭审直播。县交通运输局职工代表及被告人家属约50人在庭审现场参与旁听,共同接受了一堂深刻的廉*警示教育课。县*务中心民族会堂会场大姚法院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5年至年间,被告人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马某等17人的贿赂共计.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被告人张某某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该案的审理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时刻牢记红线意识,以案为鉴,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把牢修身正己方向盘。
供稿:王莉
编辑:李雪娇
审核:郑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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