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元谋县南侧大水井以西,与G5京昆高速永仁至武定段呈十字交叉,采用十字枢纽互通实现交通转换,向元谋火车站方向设连接线至元东路。路线终点止于新街乡碧么处与拟建高速大理至攀枝花高速相接。
主要控制点:G5京昆高速、元谋县、国道G、元东路、成昆铁路、大姚县、永大高速、大攀高速。
项目路线起点(K1+)位于元谋县南侧大水井以西,与G5京昆高速永仁至武定段(K+)呈十字交叉,采用十字枢纽互通实现交通转换,向元谋火车站方向设连接线至元东路。路线终点K80+.止于新街乡碧么处与拟建高速大理至攀枝花高速(K93+)相接。主要控制点:G5京昆高速、元谋县、国道G、元东路、成昆铁路、大姚县、永大高速、大攀高速。
按照本项目工可报告,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77万元)(实际工程规模及总投资最终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如有调整或修正概算的,以经调整和修正的概算为准)。
本项目合作期限33年,其中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建设期顺延;特许经营期30年,自交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批复的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特许经营期满,若乙方未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社会投资人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可延长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地方按照不超过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的28%作为地方配套补助资金。根据《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级配套补助资金为2万元/公里;剩余为楚雄州配套补助资金(楚雄州配套补助资金作为社会投资人招标的竞价指标,地方按社会投资人中标价出资)。
项目资本金比例暂按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的20%设定。地方、社会投资人可根据法律法规、最终批复的工可报告或项目融资机构的要求,在不低于上述资本金比例的基础上增加项目资本金出资。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全部作为项目资本金;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州级配套补助资金可部分或全部作为项目资本金。州级配套补助资金由地方负责多渠道筹集。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其中:地方出资2,万元,持股比例28%。其中: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出资主体出资1,万元持股10.08%,地方出资代表出资1,万元持股17.92%(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出资主体和地方出资代表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可根据相关政策和省、州相关要求适当调整)。
若项目公司设立时省级配套补助资金暂无法到位持股,则由地方出资代表代为注册资本出资持股(楚雄州仅代省级地方出资主体在注册资本中出资,并不代为出资项目资本金),待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到位时以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转让持股份额。
社会投资人出资7,万元,持股72%。项目公司成立后,除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到位时以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等方式持股外,地方和社会投资人的持股比例不因资本金出资金额的调整而发生变化。项目公司在楚雄州境内工商登记部门注册登记,地方出资代表和社会投资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根据持股比例按公司章程实缴到位。地方出资代表和社会投资人项目资本金出资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